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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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0300GS-XK-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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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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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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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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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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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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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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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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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工商局(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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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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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办理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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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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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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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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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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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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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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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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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工商局注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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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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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工商局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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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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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404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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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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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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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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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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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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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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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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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404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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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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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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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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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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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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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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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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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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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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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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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彦昶
候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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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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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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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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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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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涛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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