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2015年决算公开——1、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10-2715时35分
浏览次数:
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办工作;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贯彻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精神。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四)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交易的初审工作(由市局审批发证)和负责辖区内房产管理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本区以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六)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处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
(七)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安全生产、供热安全运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八)承担各类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责任。
(九)承担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建设质量和建设速度。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规划、前期准备、施工组织、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负责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大、中、小修及改、扩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管网(不含给排水、污水和通信管网)的建设行政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物业公司资质初审和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十二)负责辖区内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推广节能建筑及节能材料。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承德市双滦区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