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22/2018-1525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双滦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18-11-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该转移已经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商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后批准。
待转移的危险废物为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 772-007-50),重量为237吨。产废单位: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运输单位:上海闵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接收单位: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为:341125003)。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转出危险废物的路线为:从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出发途径滦河新街、西环高速、大广高速、唐津高速、滨石高速、王官屯互通、长深高速、滨石高速、京台高速、济南绕城高速、京台高速、G2513淮徐高速、徐明高速、309省道、藕塘路、最后到达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转移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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