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01/2018-1717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双滦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5-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双滦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
2018-05-1015时54分 浏览次数:

双滦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更好的保障全区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协调发展良好格局,根据《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承德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双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双滦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础现状
一、自然地理和行政区域
双滦区是承德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承德市西部。东南西北分别与双桥区承德县滦平县隆化县交界。全区下辖3个街道、4个镇和2个乡,63个行政村,25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总面积451.736平方千米。101国道自西向东贯穿、京承旅游公路、京承高速公路、承围公路(西线)、承唐高速公路、承赤高速公路、承张高速公路途经境内,交通便捷。
二、经济社会人口现状
2015年,双滦区辖区常住人口约2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8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16元。随着双滦区城镇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加速,以及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到2020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43亿元以上,区内人口预计将达到25万人。
三、卫生资源现状及利用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11个,一是医疗机构208个,其中:区级综合医院1个、其他公立医院(厂矿医院)3个、社会办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个、村卫生室96个、门诊部1个、个体诊所85个,医务室2个;二是公共卫生机构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区妇幼保健机构1个。
(二)床位设置情况。全区共设置病床895张,其中:区级综合医院床位200张,妇幼保健机构30张,其他公立医院(厂矿医院)520张,社会办医院50张,基层医疗机构95张。每千人拥有床位4.48张,其中:区办医院1.15张,其他公立医院2.60,社会办医0.2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48张。
(三)卫生人员构成情况。全区医疗卫生人员125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03人。全区卫技人员中,研究生6人,本科431人,专科38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6.2%;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102人,中级职称270人,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占卫技人员总数32%;注册执业(助理)医师519人,注册护士585人,全科医生10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6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93人。
(四)卫生设备状况。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区共有乙类医疗设备4台。其中: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2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2台。
(五)卫生服务利用情况:1、公共卫生服务:(1)疾病预防控制:2015年全区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10种、310例,发病率205.90/10万。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64%。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鼠疫、霍乱、人禽流感、血吸虫病、脊髓灰质炎等重点传染病继续保持零病例。(2)妇幼保健:2015年全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3.31‰、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31‰、7岁以内儿童系统管理率88%。(3)卫生监督:2015年累计监督885户,实际监督851户,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6.16%。2、医疗服务:2015年(1-12月)全区诊疗人次共计51.08万人次。门急诊47.43万人次,入院1.35万人次,出院1.35万人次,全区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3天。
四、居民健康和卫生服务需求情况
2015年,全区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31,孕产妇死亡率为0。重点防控的疾病主要是高血压病、脑血管病、心血管病、糖尿病、运动性疾病、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血液病,其中住院死亡的前5种疾病是心脏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损伤及中毒、呼吸系统疾病。影响我区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传染病是肝炎、肺结核、感染性腹泻、流流行性感冒。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结构失衡、利用率低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专科医院、康复疗养保健机构少,重点学科建设薄弱,特别是儿科、妇产、中医、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不能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就医、保健需求。
二、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不强
人力资源配置不足,高精尖人才匮乏,医疗设备落后和不足,总体服务水平不高,专科特色服务不突出。特别是高水平专家紧缺,高学历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缺乏。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医疗服务能力弱。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尚未完全形成,加之我区离京津及市内三甲医院较近,交通便捷,致使本地患者大量外溢
三、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
受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政策影响,长期以来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较少,社会办医院规模不大、水平不高,未能发挥公立医院有益补充的作用,没有形成与公立医院竞争发展的良好格局。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
信息系统是医疗卫生服务变革的基本工具,加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卫生服务信息化尤为重要。全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存在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信息业务模型整体规划性不够,卫生信息功能不全,信息共享困难等问题,与“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第三节 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有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机遇
当前,在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大好政策环境下,“十三五”期间双滦区政府提出了“‘文化产业立区、工业经济强区、商贸物流活区、改革开放兴区’的工作思路,‘国际旅游城市核心区、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区、现代商贸物流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的功能定位,‘三个提高、两个翻番、一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包括常住人口达到25万人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为我区借力提高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提供了机遇,也必将为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更有质量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为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息化技术的提高,为医疗卫生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这些都有效地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二、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是随着全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区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居民潜在医疗需求将有力释放。二是新发和传统传染病防治任务繁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居民健康的主要威胁,卫生服务需求将明显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医疗服务量的增长和医疗费用上涨问题将日益突出。三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矛盾日益凸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任务更加艰巨,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质量和配置提出更高要求,因区域内缺乏三级医院造成区域内医疗服务供给能力难以满足双滦区整体建设快速发展对高水准医疗服务迫切需求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和“健康中国”的战略布局,以维护和增进全区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紧密围绕双滦区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政府社会并举的方针,错位经营、共同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区域卫生资源,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小康社会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均衡、协调、整合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突出双滦特色。双滦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立足于双滦区的现实情况和双滦特殊地理位置,以全区主要卫生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配合双滦区城乡区域规划,突出双滦自身特色,着力解决全区卫生资源配置与人民健康需求不相匹配的卫生实际问题。在卫生资源有限的状况下,优先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提高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尊重人们生存权、健康权。
二、平等合理原则。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按照服务半径适宜、布局合理、群众就医便利的原则,科学确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三、分级定位原则。以政府为主导,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职责,合理定位服务内容和级别,建立对口支援和帮扶制度,健全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级诊疗、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共同发展原则。“小综合大专科、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为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区人民医院向联合、专业、规范方向发展;乡镇卫生院向特色、标准、规模方向发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稳定、覆盖、规范方向发展。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和长效联合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协调发展。
五、中西医并重原则。区人民医院强化发展中西医结合特色专业科室,其他区办医院和专科医院积极发展中医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特色国医堂,村级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技术服务能力,实现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共同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以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为动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双滦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备、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分工明确、功能互补、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确保区域内居民得到公平、适宜的医疗服务。
双滦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一览表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指导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48
4.65
指导性
医院(张)
4.00
3.85
指导性
公立医院(张)
3.75
2.35
指导性
其中:区办医院
1.15
2.20
指导性
其它公立医院
2.60
0.15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0.25
1.50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0.48
0.80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0
2.50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93
3.10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20
0.83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0.05
0.08
约束性
医护比
1:1.13
1:1.25
指导性

第三章 资源配置
根据本规划指导思想和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以服务半径、人口数量、患病状况及卫生服务需求状况为主要依据,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专科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医院
(1)公立医院。包括区办公立医院和其它公立医院。
——区办公立医院。区办公立医院是政府向区级区域内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应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转诊转治,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设置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1个,以双滦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为契机,全面规范医院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使之成为承德市西部城区的医疗、培训、科研、新技术、卫生信息化、医养结合的核心基地;建设相对独立的区域性检验病理中心、影像检查中心、临床会诊中心;建设区域医疗联合体,高效实现分级诊疗、家庭医生机制;建设1-3个省级专科中心或重点学科、3-5个市级专科中心或重点学科。力争双滦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弥补承德市市区西部区域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供给侧结构性缺失。
——其它公立医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实际服务能力、运营状况及群众健康需求将现有3所其它公立医院采取合并、撤消、重组改制等形式进行转型,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
(2)社会办医院。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积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接受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多层次服务需求,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紧密结合双滦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实际,着力在高端医疗服务领域和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领域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专科医院:可根据发展需求,举办糖尿病、肿瘤、骨伤、中医医院、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专科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形成相互补充、错位发展。力争全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服务量和办医质量、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逐步建成和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区域对外吸引力和综合承载力。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部分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元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钢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秀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根据需要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一般在1万人左右。随着城镇化加速,城区人口增加,在符合人口条件的城市新区和街道办事处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新建小区在设立居委会的同时预留医疗用房。
2)乡镇卫生院
每个乡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全区共设置乡镇卫生院6个(西地满族乡卫生院、双塔山镇卫生院、滦河镇卫生院、陈栅子乡卫生院、偏桥子镇卫生院、大庙镇卫生院)。优先发展西地满族乡卫生院、双塔山镇卫生院和滦河镇卫生院重点在人员、设备、资金分配等方面进行支持,提升整体的医疗服务水平。重点发展陈栅子乡卫生院,特别是要增强中医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康复诊疗设备配备和中药房设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殊优势,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打造中医科品牌特色。进一步加强偏桥子镇卫生院、大庙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满足所辖乡镇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乡镇卫生院实施迁建和扩建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3)村卫生室
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全区共设置村卫生室96个,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按照每千人口不超过1.2设置;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可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卫生室分布情况适当调整。按基层医改要求,继续强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
4)门诊部、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门诊部、诊所、(厂、校、企)医务室,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进行调节的管理方式。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精神卫生、急救等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设置。区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各设置1个,区级以下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相关工作。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双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乡镇卫生院附设公共卫生科为补充,构筑双滦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保障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2)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设置双滦区卫生监督所1个,依据机构职能定位,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和职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各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保障措施。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发展需求,设置双滦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保证全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健康检查、婚检、孕前优生检查等服务项目落到实处,为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4)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在承德市精神病医院设置双滦区精防机构1所,承担双滦区精神病患者的紧急急性住院治疗任务及由外县(区)转诊而来的疑难病例的治疗任务;协助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承担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和管理的师资培训,指导双滦区基层医疗机构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5)急诊急救机构。建立以区医院“120”为龙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的医疗救援网络体系。承担全区急危重症病人求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应急反应、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宣传急救常识,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收集、报告和传递急救信息,参与维护急救“绿色通道”。
4.其他医疗机构
(1)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
在养生养老服务中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实现医疗卫生与养生养老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双滦区人民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采取医务人员定期巡诊、派驻人员驻守、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一般性诊疗和急诊急救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周边的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城乡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2)美容医疗机构
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医疗美容机构,以北京、上海等国内、国际专家为依托,充分利用在技术上、设备上、管理上的优势,向当地及周边地区居民提供高档次、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美容服务。
(3)其他诊疗机构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诊疗机构。
二、床位配置
到2020年,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65张,其中:区办医院2.2张,其他公立医院0.15张,社会办医院1.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9张。
医院床位数以区办医院550张为宜,中医类医院床位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自2017年起,鼓励建立区、镇(乡)医疗联合体,将床位和门诊量下沉到乡镇,提高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
双滦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划目标一览表

机构
类别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机构数量
机构名称
床位数
每千人口 床位数
机构名称
床位数
机构数量
床位总数
每千人口床位数
区办医院
2个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
200
1.15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
500
2个
550
2.2
承德市双滦区妇幼保健院
30
承德市双滦区妇幼保健院
50
其它公立医院
3个
承钢医院
380
2.6
/
/
/
/
0.15
黑山铁矿医院
100
/
/
/
交通康定医院
40
/
/
/
社会办医
2个
承输医院
30
0.25
承输医院
50
/
350
1.4
承德艾茵医院
20
承德艾茵医院
20
预留社会办医疗机构
28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个
元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
0.48
元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3个
225
0.9
钢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钢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秀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
乡镇卫生院
4个
西地满族乡卫生院
15
双塔山卫生院
20
6个
滦河镇卫生院
20
西地满族乡卫生院
40
陈栅子乡卫生院
15
陈栅子乡卫生院
32
大庙镇卫生院
15
大庙镇卫生院
30
偏桥子镇卫生院
15
偏桥子镇卫生院
25
合计
13个
/
895
4.48
/
/
/
1163
4.65

三、人员配置
以卫生计生人才需求为导向,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注重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人才的学历层次、技术职称和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1.医院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数达到6.5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省级标准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和超过3.1人(省级标准3.1人),医护比达到1:1.25。
双滦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配置一览表
类 别
2015年现状
每千常住人口数
2020年目标
每千常住人口数
人口总数
20万
/
25万
/
执业(助理)医师
519人
2.60
625
2.5
执业护士
585人
2.93
775
3.1
卫生技术人员
1256人
6.03
1625
6.5
医护比
1:1.13
/
1:1.25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配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万名居民配置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按全科医师与注册护士的比例为1∶1的标准配置社区注册护士;其它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9人;非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总数的5%。辖区服务人口在5万居民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标准可适当降低。
(2)社区卫生服务站人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3)乡镇卫生院人配置。乡镇卫生院人员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等因素确定,最多不超过70名,最少不低于10名。在人员配置总量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90%,行政后勤人员比例不超过10%,公共卫生人员不低于3—4名;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医师。
(4)村卫生室卫生人配置。每个村卫生室原则上应配有1名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医师);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或联办的村卫生室,每增加500—1000名服务人口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医师)。
双滦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一览表
机构类别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机构名称
人员数量(人)
人员数量(人)
区办医院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
235
720
承德市双滦区妇幼保健院
61
90
其它公立医院
承钢医院
422
/
黑山铁矿医院
21
/
交通康定医院
19
/
社会办医
承输医院
35
/
承德艾茵医院
17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8
25
钢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6
25
秀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
38
西地满族乡卫生院
28
24
陈栅子乡卫生院
24
24
偏桥子镇卫生院
18
21
大庙镇卫生院
21
21
滦河镇卫生院
0
36
双塔山镇卫生院
0
36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公共卫生体系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人员配置随着社会、经济以及疾病模式发展的变化而适当调整。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
根据《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要求,按常住人口1.35/万的比例,核定设置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常住人口少于15万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现有人员编制标准高于本标准的,可暂维持现有人员编制总数不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人员3-6人。
(2)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
按照每千人口0.19—0.22人的标准配置人员,根据区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疗卫生需要和需求的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16—2020年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标准(不含医疗机构妇产科及儿科从业人员)为47-55人。区、乡(镇)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不低于80%。
(3)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置
根据《河北省卫生资源配备标准(2011-2015)》,按照每千人口0.10—0.12人的标准配置人员。2016—2020年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标准为25-30人。
(4)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人员配置
区级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由区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承德市精神病院负责管理日常工作,区级精神卫生机构按常住人口1/10万人进行配备,人员配备按照2—3名人员配备,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工作
四、设备配置
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的不同功能、专科特长和所承担医疗保健任务,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标准执行。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设备,优先选购国产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宜,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可配备CT3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MRI,台可根据发展需要适当配置其他大型医用设备。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使用周期更新机制,规划期内更新老旧设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推进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配置规划实行有效管理。
双滦区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求情况
设备名称
2015年现状
2016-2020规划期购进设备
备注
CT
2台
3台
/
MRI
2台
1台
/
DSA
0台
1台
/
SPECT
0台
1台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五、信息资源配置
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并将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建立信息系统长期运行维护的经费保障机制,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区人民医院,加快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完成6个乡镇卫生院HIS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PES(体检信息管理)系统、LIS(临床检验)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到2020年全区信息化体系及软、硬件设备配备更趋完善,力争实现区域内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省内互联互通。在运行中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不断完善、优化、改进,在结构功能上形成医疗、服务、管理的立体网络,实现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使信息系统更加适合全区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和患者需求。同时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互联网+”工作,探索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及远程治疗和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为医疗卫生供给侧改革探索新思路。
六、重点项目建设
1.医院:完成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二期业务楼建设工程。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秀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塔山镇卫生院、滦河镇卫生院建设。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新建综合业务楼2280㎡;完成双滦区卫生监督所新建项目工程,新建业务用房1200㎡;完成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工程,新建业务用房4300㎡。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编制。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并将规划作为财政投入、项目建设、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绩效考核等的依据,增强规划约束力。把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起草和论证完成后,须经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双滦区人民政府审批,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编办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区域卫生规有效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要依法批准城乡医疗卫生规划审批建设用地;编办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投入,要素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土地利用和城乡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保障用地供给。要严格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保障体系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促进卫生资源向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等领域倾斜,不断提高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放开社会办医准入条件,给予扶持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区办医院、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改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
四、强化监督,考核评估。在实施过程中,本规划可根据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城镇化建设、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规划进度开展评价,进行考核,以检验规划的实现程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为规划的调整与完善提供依据,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