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01/2021-3360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双滦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1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双滦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1-11-1809时10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7日印发的《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滦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滦政办〔2021〕47号),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意图: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2021年10月20日,区教体局向区政府办提交了《双滦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11月1日,在十一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上,区教体局汇报草案,区税务局、规划分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列席会议,经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1年11月17日由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施行。

   三、主要内容:《双滦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分为五方面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要求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坚持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二部分为健全民办教育发展的支持政策(包含分类管理机制、风险保障机制、税费优惠政策、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学生扶助政策、设立民办学校发展资金、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和招生行为等八个方面);第三部分为完善民办教育师资队伍的保障机制(包含自主招聘教师、教师持证上岗、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四个层面);第四部分为建立民办教育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产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退出机制);第五部分为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方面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另一方面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监督)。

   政府文件:http://www.slq.gov.cn/art/2021/11/17/art_3826_817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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