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01/2021-33493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滦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4-01 | 文件编号: 双滦政办〔2021〕1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及区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双滦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承德市双滦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河北省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精神,根据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承德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开展好我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市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汲取事故教训,完善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长效排查治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3日)
(一)排查范围。全区所有采用外墙外保温建造形式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包括既有建筑和在建工程。
(二)排查组织。按照“省级督导、部门联动、市级负责、县区实施”的原则,排查工作由住建部门统一组织,各镇街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共同参与。
(三)排查方法。在建工程由住建部门牵头,消防部门配合逐一排查。既有建筑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牵头,产权人或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参与指导下逐一排查。教体、旅文、交通、卫健、民政、财政、商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分管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内容。排查内容及隐患等级分类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执行。住建部门牵头,建筑质量监督、消防救援、行政审批等部门配合,切实做好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及建筑工程外保温设计审查工作。
(五)时间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责任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情况汇总分析,于4月23日前报住建部门。
(六)签字背书。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要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排查工作组负责人,论证专家组负责人,房屋产权单位负责人,居住建筑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整治工程验收负责人(包括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分别签字备书。
三、科学治理阶段(2021年4月24日——2021年7月25日)
(一)治理程序。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建筑物,由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治理责任单位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治理方案,依法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治理。
(二)治理措施。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确定的隐患治理措施,分级实施。
(三)时间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6月底前,完成隐患治理任务。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要“一楼一策”制定专项方案,实施重点攻坚,确保10月底前完成,绝不允许任何建筑“带病”运行。7月底前,结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7月29日前,将治理台账、全面总结报市。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设单位是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包含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建设单位不得将外墙外保温工程单独发包,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选择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队伍及施工材料,不得随意改变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图纸内容,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出具正式变更通知,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2.施工单位是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节能材料进场必须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并见证检测,做好进场验收记录,样板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隐蔽工程应有影像资料。
3.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建筑外墙外保温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设计单位对其设计质量负责,对外保温重点部位、节点细部应明确具体做法和相关技术措施,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书、一览表、计算书内容不得有矛盾之处。
4.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施工图审查,确保设计质量符合相关防火、质量规范要求。
5.监理单位要按规定对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审查外墙外保温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合同、保温材料合格证、保温系统检验报告等资料,对进场保温材料履行见证取样送样责任,对外墙保温施工样板进行验收,对外墙外保温施工的关键环节、部位实施旁站监理等。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外墙外保温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并监督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6.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代表性、准确性负责,并对检测结果承担终身责任。
7.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源头关。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生产流程质量管控,定期开展监督抽查检查和联合执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不达标产品进入市场。
8.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保障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质量安全。
9.墙体保温工程实行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登记)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应填写《建筑墙体保温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与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材料一并存档备案。
10.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质量管理工作。加大建材使用信用档案登记、日常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合格。
11.建立问题发现处理机制。消防救援机构要做好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及日常消防监管。各工程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应依据《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376)有关规定,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周期性检查。对已使用年限小于9年的,每3年检查一次;使用年限大于9年、小于15年的,每2年检查一次;使用年限大于15年的,每年检查1次。如遇大风、强 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要加大检查频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建立外墙外保温工程档案,完善相关信息,形成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数据库。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住建、教体、旅文广电、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财政、市场监管、城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民政、机关事务管理、商务、消防救援机构,各镇街、园区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排查治理工作。鉴于排查治理工作的专业性强,由住建、设计机构、监理企业、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建筑施工企业等技术人员力量,组成排查工作技术指导组、专家论证组,从专业角度保障排查治理工作开展。
(二)部门联动、分工负责。
1、住建部门牵头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在建工程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管。受理不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治理工程备案。
2、消防部门负责各类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治理工程规划许可。
4、财政部门负责建筑外墙外保温治理工程的资金保障,确保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5、教体、广电、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民政、机关事务管理、财政、商务等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组织、督导、落实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切实做好资金筹措
依据不同建筑分类制定资金筹措方案,政府投资的教育、医疗、文体设施、政府办公、养老等公益建筑由财政部门按财权事权划分筹措资金。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有产权建筑由产权人或使用人筹措资金。质保期内的建筑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照保修责任筹集资金。超过质保期的建筑工程可依法依规使用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四)定期通报和督导检查。
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定期报告、通报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惠排查治理工作进展,住建部门、督考部门联合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排查治理工作任务。
附件:1.双滦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双滦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技术指导、专家论证小组
附件1
承德市双滦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宝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胜利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杜艳荣督考办主任
郭海峰 区财政局局长
赖朝华 区发改局局长
曹显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晓峰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孟凡丽 区民政局局长
李建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兴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兀国兴 区城管局局长
隆 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晓春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柏峰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孙亚杰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
成林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白海明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李 巍 双塔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崔艳菊 滦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倪 春 西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于 健 大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峰 偏桥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光辉 陈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巍 元宝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雪源 钢承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 楠 秀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卢胜利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排查整治推进。
附件2
承德市双滦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排查整治工作技术指导、专家论证小组
张晓伟:区住建局
陈凯军:区应急管理局
杜嘉楠:区消防救援大队
姚 金:区行政审批局
王 鹏: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滦分局
张立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张连华: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陈 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刘殿峰:华宇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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