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2021-3343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滦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6-18 | 文件编号: 双滦政发〔2021〕12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关于对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原事业身份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关于对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原事业身份
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广电网络改革发展系列文件精神的通知》(冀文发办[2020]2号)和市解决广通公司问题工作专班会议精神,妥善解决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原事业身份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制定本安置方案。
一、安置原则
(一)坚持本人自愿原则。安置工作采取“自主选择”的办法,由本人在“继续留在广通公司工作或安置到双滦区镇、街道工作或自主择业”三种安置方式中自愿选择。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于符合安置条件人员的档案核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
(三)坚持稳妥有序原则。本次安置充分考虑符合安置条件人员的年龄、专业特长以及安置单位人员紧缺状况等因素,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二、安置范围
1.2005年上划后退休人员;
2.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原事业身份人员。
三、安置方式
(一)已退休人员安置方式。
2005年上划后退休人员享受同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档案仍保存在承德市人才中心。如市里有统一社会保险政策确定由双滦区接收,双滦区再明确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原事业身份人员安置方式。
经核查、公示后实际确定的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原事业身份人员,采取个人自愿、自主选择的安置方式:
1.自愿选择继续留在广通公司的。
本人填写《承诺书》做出承诺,其企业身份、企业待遇等问题由广通公司负责解决。
2.自愿选择调整到双滦区镇、街道的。
①本人填写《承诺书》做出承诺;
②工作岗位由双滦区人社局统筹安排;
③与广通公司解除劳动协议,享受事业身份待遇,不解决事业编制,分流安置到双滦区镇、街道;
④人事档案存放在双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享受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同职级同等工资和待遇及各种福利;
⑤此类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3.既不愿意选择继续留在广通公司又不愿意选择到双滦区镇、街道工作的,可选择自主择业。
①本人填写《承诺书》做出承诺;
②本人提出申请,与广通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档案保留在双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③按照择业后单位性质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到达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四、人员管理
安置单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负责分流安置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分流安置人员与安置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服从安置单位的管理和岗位安排,遵守安置单位的规章制度。安置单位对分流安置人员要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待遇调整和职称、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评聘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采取个人自愿、自主选择安置方式的人员必须在“继续留在广通公司工作或分流到双滦区镇、街道工作或自主择业”三种安置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
(二)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安置单位报到的。
视为放弃安置机会,将不再予以解决。
(三)采取个人自愿、自主选择安置方式的人员不得隐瞒真实信息、故意造假、拒绝配合,否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在2021年6月20日前发生的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欠发职工薪资待遇、欠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和工作调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负责解决。
(五)选择回双滦区镇、街道工作的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原事业身份人员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同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与本实施方案有不一致的,按照上级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1.2005年上划后退休人员名单
2.承德广通公司双滦分公司原事业身份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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