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12/2021-3327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双滦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成文日期: 2021-09-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2021-09-2510时37分 浏览次数:

高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夜间居民小区广场健身舞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对我区广场认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我局将联合体育局出台广场舞队伍管理条例,从两个方面对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以规范。一是明确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应遵守相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要求乡镇、街道及城管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群众活动有序开展。

  近年来,广场舞作为群众性的娱乐健身活动,深受人们喜爱。同传统舞蹈相比,广场舞简单易学,不受场地限制,成为很多中老年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广场舞团队也是一个社交圈,节假日里举行形式多样的表演,统一着装、统一步调,丰富了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让人们更充实快乐,是一个极好的心理慰藉,会让人有归属感。但我们也看到,广场舞的流行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噪音扰民招致居民投诉、场地缺乏引发“争夺战”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区成立了广场舞协会,由文化馆进行统一管理,街道社区协助执行,便捷性强、情感上易于接受、一般不会引发矛盾冲突。

  现在,广场舞是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的重要载体,是城乡活力的体现。广场舞引发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将用发展的思维来解决,尽力疏导而不一禁了之。围绕创城工作,组织有序的广场舞活动,引导广场舞参与者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成为城市文明的引领者。我们会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初衷,使其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广场舞才能成为一道和谐美丽的风景。

 


20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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