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35/2022-317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双滦区交警三大队
成文日期: 2022-03-1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2022-03-1109时22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共29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征收0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0项;行政确认0项;代理事项0项;其他0项;便民服务事项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办理主体

行使依据

法定

期限

收费标准与依据

1

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至十八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至十八条;

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至十七条;

4、《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二至四十一条。

1-2个工作日

摩托车变更登记:反光号牌70元,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检测费15元等,不能办理摩托车以外车辆变更。国家计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冀价行费字(2004)60号;小汽车:反光号牌100元,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大车:反光号牌100元,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检测费40元;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检测费15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冀价行费字(2004)60号;大车:40元;小车:40元;摩托车:5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冀价行费字(2004)60号

2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20个工作日

大车、小车40元;挂车:5元;摩托车:15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冀价行费字(2004)60号

3

机动车辆通行证核发

行政许可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4项

1个工作日

4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补证、换证、注销

行政许可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至十八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至十八条;

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至十七条;

4、《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二至四十一条。

20个工作日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冀价行费字(2004)60号

5

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第2项

1个工作日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二、三类机动车的,依次罚款1500元、1000元、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

6

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一)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50元;《法》第89条、《省办法》第69-71条

7

乘车人违反交通法规(一)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50元;《法》第89条、《省办法》第71、79条

8

行人、乘车人违反交通法规(二)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50元;《法》第89条、《省办法》第69-71、79条

9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一)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

1个工作日

罚款200-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法》第99条第3项、第1款第6项及第2款

10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二)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50元;《法》第89条、《省办法》第72-74条

11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三)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50元;《法》第89条

12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一)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

1个工作日

罚款20-1500元;扣分1-12分;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车;《法》第95、99条、《省办法》第75、77条

13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二)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

1个工作日

罚款100-1500元;扣分2-12分;情节严重的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法》第90、92条;《省办法》第77条

14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三)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

1个工作日

罚款200-1500元;扣分2-3分;情节严重的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法》第90、92条、《省办法》第77条

15

乘车人违反交通法规(三)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1项

1个工作日

罚款5-50元;《法》第89条、《省办法》第71、79条

16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四)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

1个工作日

罚款200元;扣分3分;《法》第90条、《省办法》第77条第16项

17

违规安装、使用违法装置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3项

1个工作日

罚款200元;强制拆除、收缴其装置;《省办法》第79条第3项

18

违规设置、撤除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4项

1个工作日

罚款200元;《省办法》第79条第4项

19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0条

1个工作日

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的扣分12分、扣车。《法》第96条

20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00元,扣分12分,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扣证,检验血液酒精含量。《法》第22条第2款

2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1个工作日

扣分12分,刑事拘留半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法》第22条第2款

22

客运超员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1个工作日

罚款200-1500元;扣分2-12分;情节严重的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法》第90、92条、《省办法》第77条

23

货运超载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1个工作日

罚款200-1500元;扣分2-3分;情节严重的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法》第90、92条、《省办法》第77条

24

违规停车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

1个工作日

罚款100-200元,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90、93条第,省办法》第76、77条。

25

伪造、变造、使用伪造、变造车牌证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1个工作日

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车,收缴伪造变造物品,使用者扣分12分;《法》第96条第1款

26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00元,强制拆除、收缴非法装置;《法》第97条第1款

27

未投保强制险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1个工作日

2倍保费罚款,扣车;《法》第98条第1款

28

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1个工作日

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法》第101条第1、2款

29

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

行政处罚

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1个工作日

罚款500-15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法》第100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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