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06/2022-2737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双滦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3-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2022-03-0810时09分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双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84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为双滦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策部据,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联系电话:4044151)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联系电话:4044134、4044212、4302093)

(四)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和城多社区治理政。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联系电话:4044151)

(五)贯彻执行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城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区级行政区城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4044156)

(六)执行婚姻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215050)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莽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4302093)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车人救勋工作。(联系电话:4044116)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器具产业发展。(联系电话:4044116)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列、弃儿章保障、儿童收养、儿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制度。(联系电话:4044116)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联系电话:4044153)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联系电话:4044153)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4301592)

第四条 转变职能。区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城和环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第五条 有关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者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使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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