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联合惩戒 坚决打击老赖!双滦区失信案例曝光
2022-07-2517时11分 浏览次数:

近日,双滦区法院在执行拖欠工资纠纷案件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而逃避债务行为,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例一:杜某某等10人与承德市双滦区椿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纠纷一案经双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责令该公司支付上述十名员工工资92879.00元。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无奈杜某某十名员工向双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滦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线上和线下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均未查找到有可供执行财产,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4月19日,双滦区法院以其他拒不履行情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例二:袁某、袁某庆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滦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作出(2021)冀0803民初2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袁某、袁某庆赔偿款人民币48,842.60元。

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王某始终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2022年4月7日袁某、袁某庆申请双滦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到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22年6月17日被双滦区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双滦区法院将坚决打击“老赖”行为,对不听劝说、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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