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2-07-2612时57分 浏览次数:

依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0〕15号)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坐落于双滦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共预划分8个登记单元:以一个独立闭合图斑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计8个独立闭合图斑。

森林自然资源包括:

序号

名称

预划分登记单元个数

1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老虎沟林场

8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02212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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