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滦区分局非税收入公示表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减免规定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举报途径 |
1 | 土地闲置费 | 征收相当于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备份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滦区分局 |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双滦区 | 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无 | 电话:4301625 地址:双滦区建设街49号 | ||
2 | 国土资源罚没 |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滦区分局 | 平方米/立法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双滦区 | 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 | 无 | |||
3 | 土地复垦费 | 按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确定金额执行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滦区分局 | 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复垦条例》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 双滦区 | 因挖掘、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必须进行复垦,不复垦或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 | 无 | |||
4 | 耕地开垦费 | 10-14元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滦区分局 | 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 | 双滦区 |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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