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26/2023-4136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双滦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12-2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滦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12-2713时53分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双滦区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多举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盛况,并及时组织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会上解读了党的二十大的主要议程、主要成果、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重要精神。局班子成员、局全体干部职工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三农”以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多措并举推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8次,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学法4次,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利用“3.15消费者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事件节点和下乡技术指导时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增强群众尊法守法的意识。

(三)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按照区法治政府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结合我局职能工作,制发了双滦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承德市双滦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双滦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对法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在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带领党员干部集中学法12次,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工作

(一)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

1.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我区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研究熟悉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并指导各镇依法合规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使得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不断规范,今年我区有四个镇开展了审批工作,共受理审批宅基地12宗,审批面积3.99亩,其中新建3宗,面积0.63亩;翻建2宗,面积0.98亩;改扩建7宗,面积2.38亩。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审联办制度,认真落实“三到场”,加强日常巡查,依法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指导各镇在审批后加强档案整理,审批档案做到一户一卷,规范完整。今年我区积极推荐上报优秀农村宅基地审批卷宗1个。

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对蔬菜水果和畜禽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完成自检641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9.83%;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2966批,开具电子追溯合格证1046批,附证上市农产品471.7吨;全区两季免疫家禽禽流感6.2万只;牲畜口蹄疫免疫11.4万头;布病3.1万只、小反刍兽疫1.8万只。委托三方兽医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调查300余份,涵盖猪、鸡、牛、羊养殖户300余户,监督抽检血样2000余份,检测出布病阳性样品10份,涉及养殖户1户,已完成扑杀处理。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政策,排查生猪养殖场2100户,排查生猪185000头次,发放消毒药品2.2吨。截至11月底全区产地检疫生猪21960头,牛57头,羊135只,“瘦肉精”抽检2216头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269头。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双滦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定,逐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对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政策激励等重大行政事项中,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公开、备案监督和清理修订等工作。

(三)及时动态调整行政事项。结合农业机构改革,全面梳理农业农村行政权力事项,建立完善农业行政事项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前已梳理并在政府网站公示行政事项权责清单共计5项。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开展网上信用承诺。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运行制度,扩大企业入驻平台覆盖面,强化农业部门追溯管理职责,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7个工作日内务必上传至信用信息归集系统。强化信用档案和信用结果应用,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分类监管,切实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

(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农业执法专项行动。配合市局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生猪屠宰和“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农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制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议案。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50件。其中主办3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提案10件;区人大代表建议9件,区政协提案5件)。协办19个(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提案8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7件)。截至目前,5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经全部办结答复完毕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好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推动农业农村治理方式依法转变,推进法治农业建设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工作,并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完善法治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目标,夯实措施,规范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提升法治思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渠道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加强学习培训,落实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加大普法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普法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素养。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