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06/2023-40848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双滦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1.老年人高龄补贴:需要具有本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补贴。补贴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3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8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50元。
2.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1、具有本区户籍,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2、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3、不含已入驻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3.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孤儿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重病是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31号)、《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承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此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承德市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承德市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卫发〔2019〕61号)中的病种、地方病;
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并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6个月以上;
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6个月以上;
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我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1300元/月/人,并按时足额发放。
4.城乡低保:一是如何申请城乡低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二是肢体二级残疾可以单独享受低保吗?按照民发【2021】57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三是有失地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农村低保吗?不可以,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失地养老保险的人员,其收入超标,固不得享受。
四是患有大病的什么情况可以享受城乡低保?按照民发【2021】57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
五是残疾人都什么情况可以单独享受城乡低保?按照民发【2021】57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六是哪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一)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二)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三)“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
七是家庭成员指的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八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指的是什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 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九是哪些人可以单独享受城乡低保?(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十是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月标准为75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为6000元,具体如下:
城市低保A档750元/月、B档550元/月,C档400元/月,D档350元/月;
农村低保A档500元/月,B档430元/月,C档330元/月,D档300元/月。
5.城乡特困供养:一是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是无劳动能力;二是无生活来源;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是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四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一是特困人员;二是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是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六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是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是自主吃饭;二是自主穿衣;三是自主上下床;四是自主如厕;五是室内自主行走;六是自主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三是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年标准,按照《承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承市政办字〔2016〕273号)执行,原则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1.3倍。即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97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年780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能力评估分为全护理、半自理和全自理三个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15%、10%发放照料护理费。
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护理的残疾人。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86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80元/月,并按时足额发放。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领取其中的一种、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