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19/2023-3564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3-03-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滦区市场监管“红黑榜”公示黑榜名单
填报单位: 双滦区市场局 填报时间: 2023 年 3月23 日
序号 | 食品生产经营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诚信守法情形 | 处罚情况 | 现场检查时间 |
1 | 双滦大琦小吃 | 李思琦 | 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规定现场责令改正。 | 2023年3月22日 |
2 | 双滦区建明餐馆 | 李建明 | 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的环境、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有密闭的餐厨废弃物存放设备,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运输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给予责令改正。
| 2023年3月15日 |
3 | 张秀梅(市场熟食2号摊位) | 张秀梅 | 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小摊点从事销售经营活动时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应当保持清洁。
| 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 | 2023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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