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19/2023-3632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滦区市场监管“红黑榜”公示黑榜名单
填报单位: 双滦区市场局 填报时间: 2023 年 4月26 日
序号 | 食品生产经营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诚信守法情形 | 处罚情况 | 现场检查时间 |
1 | 双滦区老高板面店
| 高军 | 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款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食品的环境、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有密闭的餐厨废弃物存放设备,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运输。
| 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规定现场责令改正。 | 2023年4月23日 |
2 | 双滦区辣味美面馆 | 张冬生 | 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的环境、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有密闭的餐厨废弃物存放设备,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运输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给予责令改正。
| 2023年4月14日 |
3 | 孟晓春 | 孟晓春 | 违反了《“三小”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给予责令改正。
| 2023年4月23日 |
4 | 双滦区老孙面食店 (荣信商场128号) | 孙义山
| 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器具。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给予责令改正。
| 2023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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