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06/2024-35577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双滦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1-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局机关、局属单位、民政领域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凡发生下列情况,即启动本预案: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事故。重点是防范养老服务机构的锅炉、液化气、天然气等危险物品发生泄漏、爆炸而引发的事故。
(二)用火用电事故。主要是机关和各局属单位室内外用火用电不慎发生的意外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用电安全和婚姻登记处、机关用火用电安全。
(三)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养老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食物、饮用水质量和食堂环境卫生,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个别流浪乞讨人员食物中毒事件。
(四)突发性各种造成危险的自然灾害。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单位自救、社会救援、整合资源”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民政服务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局机关的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事故处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为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区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刘凤祥 (电话4301808)
副组长:钱苗苗 何 平 刘会军
成 员:崔美惠 孙立强 姜霄明 冯 磊 刘稳艳
苏 丽 周 维 杨洪丽 李丽华 唐艳军
紧急联系电话:0314-430159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信息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五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处置和善后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
组 长:钱苗苗 何 平 刘会军
成 员:崔美惠 孙立强 姜霄明 冯 磊 刘稳艳
工作职责为负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事故救援处置的批示;协调相关力量,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与现场救援组、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后勤保障组
组 长:何 平
成 员:崔美惠 尹明辉 苏 丽 周 维 唐艳军 杨洪丽
负责应急救援的交通、物资及后勤保障;完成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救援物资申请联系区发展和改革局物资储备股电话4042229,值班应急电话4043965。
三、预防、预测、预警
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对民政领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
相关股室要定期收集安全工作、突发事件信息、隐患情况等信息,定期向局内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汛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事故、突发事件等级进行科学评估。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区民政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由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各民政服务机构的自身应急力量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根据实际需要,向区安委会申请支援,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负责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
五、后期处理
(一)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起草报告报当地政府。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4日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