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28/2024-35582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双滦区公安局双滦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1-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滦公安分局处置大型活动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公共场所内可能发生的拥挤、踩踏安全事故,依据《突发应急法》,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双滦区境内的处置大型活动踩踏事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共场所大型活动踩踏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
本应急处置方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公共场所大型活动踩踏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处置大型活动踩踏事件总指挥部,下设指挥调度中心。
(一)总指挥部
总指挥:双滦区政府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米义
副总指挥:分局党委委员、主管副局长 张 涛
指挥部成员:指挥中心分管指挥调度工作的主任,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巡警大队、警保室、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拥挤大型活动踩踏事故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因大型活动产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
定期组织大型活动拥挤踩踏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大型活动拥挤踩踏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指挥调度中心
1、指挥调度中心组成
指挥调度中心由治安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成员负责此项工作。
2、指挥调度中心职责权限
事件发生后,及时下达先期处置指令,合理调度相关警力进行快速有效先期处置。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总指挥部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的宣传预防演练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跟踪报告制度。及时关注各类活动现场(场所),注意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按照相关程序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同时及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现场救援。一旦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由指挥领导负责救援指挥。指挥组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通报情况,确保受伤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三)力量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指挥部统一调度,要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到位及时。
(四)后期处置。发生较严重拥挤大型活动踩踏事故,应及时与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并做好伤者家属安抚工作。必要时应设立应急联络处,及时解答伤者家属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伤者家属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
(五)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澄清谣传,做好信息引导。
七、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二)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全体教职工。
(三)落实职责。指挥领导为大型活动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拥挤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群众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课堂、宣传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群众深入开展预防大型活动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群众充分认识发生大型活动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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