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犯罪的势头并无显著下降,且年龄趋向低龄化。
一、个人原因
未成年人处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阶段,认识能力低,辨别能力差,好奇心强。又善于模仿、看问题简单、片面,往往容易感情用事,不顾后果。易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并逐步走向犯罪。
二、家庭原因
近年来,父母离异、亡故等单亲家庭或重组家庭现象增多,在这种不健全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性格往往孤僻、冷漠,易形成一种病态心理,如不能正确引导,极易走向犯罪。
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方法欠妥,也成为诱因,主要表现在:
1. 人们常说“身教重于言教”可有的家长却注重言教,忽视身教,自身的一些不良行为便潜移默化地传染给孩子,进而引发子女犯罪;
2. 有的家庭经济宽裕,对子女娇惯溺爱,导致子女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便易走上犯罪道路;
3. 有的家长本身素质不高,对子女的教育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实行高压的“棍棒”政策,极易使孩子人格自卑或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走向犯罪;
4. 有的家长则因为工作忙或管不了孩子,采取放任态度,使未成年人养成放纵、我行我素的不良习惯,在这样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往往善恶不分,法制观念淡薄,一旦犯罪,其行为往往不计后果。
三、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学校教学仍以考试和学习为中心,虽然积极推行素质教育,但学生法律知识与心理知识匮乏,有时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更不知道法律后果与应当承担的责任,糊里糊涂便沦为了罪犯。
四、社会大环境影响
1.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上滋生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极易对意识薄弱的未成年人造成侵蚀。
2. 在文化市场上一些不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网络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不健康内容,也对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3. 社会上存在的犯罪团伙随时随地且千方百计诱骗、教峻、和威胁未成年人犯罪。
4. 还有些未成年人缺乏社会安全感,他们渴望找到保护伞,这恰好被社会上一些居心不良的坏人所利用以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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