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2024-3703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滦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5-0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滦政办〔2024〕13号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滦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县(区)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双滦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巩固提升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双滦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
巩固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巩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顺利通过年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年终动态考核,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质量安全认证,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完善全程监管机制为重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都市农业发展。以区政府为创建主体,以设施蔬菜、养殖、林果、采摘、垂钓、农家乐、特色产业农产品为重点,以发展“两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农产品专项整治。完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机制,全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三)全面落实农产品追溯“六挂钩”机制,依据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依托省平台建设电子追溯点30家。
(四)进一步健全区、镇、村网格化监管、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五)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完成“三品一标”续展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等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区6个镇全部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每个镇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员。通过定岗定编、定职定责、经费保障、完善条件、考核管理等措施,真正实现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达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切实发挥作用。各行政村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全区共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63名。
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开展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监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监督、品牌培育、应急处置、信息报送、指导乡镇业务工作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主要负责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产地农产品速测检验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负责配合镇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对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在各镇蔬菜、畜禽养殖主要生产区域,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宜的农产品生产区;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创新农资监管和配送模式,建立农资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记录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违法违规不良信息;在农业投入品销售上,大力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全区农资经营单位必须与农业监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货台账制、索证索票制、实名购买制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杜绝高毒禁限用农药销售和使用。全区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业品牌。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围绕蔬菜、畜禽养殖等主导产业,制订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印发成明白纸,下发到农户手中,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严格执行农(兽)药安全使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通过农业产业化激励扶持政策,推动“三品一标”品牌产品持续稳定增长。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落实获证单位内部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用标行为。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构建以区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生产基地为一体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涵盖蔬菜、畜禽养殖等主导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要具备常规检测能力,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或相关部门处理,构建检打联动机制。鼓励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五)推行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追溯“六挂钩”机制落实,抓好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全域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档案。强化对生产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要求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每项农事活动,特别是使用的投入品品种、用法、用量、安全间隔期等。同时,对每个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户的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销售农产品开具合格证,有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区“两品一标”获证单位和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主要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基地生产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提升国家农安县亮牌效应。以特色产业为载体,进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在区内交通路口显耀位置,镇村公示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亮牌,大型生产基地、企业与网格化监管合并公式亮牌。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授权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识。创建示范企业一家。通过开展农安县亮牌行动,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在省部级媒体做好宣传,突出国家农安县亮牌效应,增强农户荣誉感,提高自律性。
(七)持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演练,抓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按照“一图二书三员四定”要求,记录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一图”指建立区、镇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区分布图;“两书”指责任书和承诺书(区与镇、镇与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镇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员”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信息员队伍体系;“四定”指定区域、定任务、定要求、定考核,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做到每个基地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事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4年4月20日前)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完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巩固提升方案的制定。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日-9月30日)
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办法》《双滦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巩固提升方案》完成具体工作。
(三)自评整改阶段(2024年10月1日-10月31日)
召开研讨会议,对照实施方案对开展提升情况进行自评,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对各项工作进行小结,对照考核要求,查漏补缺。
2.各项工作结束后,认真全面对项目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督考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负责日常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用于巩固提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测设备购置、检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区提升要求、提升举措和提升成效。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让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提升我区百姓对农业法律知识的认识,扩大影响面。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建立奖惩制度,对态度不积极,推进缓慢的要予以约谈,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奖励。
附件:1.双滦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巩固提升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双滦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巩固提升
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双滦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
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辛国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耀霆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黄新民 区政府副区长
揣艳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振武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佳楠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源丹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艳红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仇明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兀国兴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隆 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连海 区环保分局局长
崔艳菊 区财政局局长
程晓昌 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队长
罗志强 双塔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一磊 滦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于 健 大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帅 西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强 偏桥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晓宇 陈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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