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26/2024-3609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双滦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6-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办公室、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滦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双滦区委领导议事纪要》[2018]16号的文件精神,需对2018年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52户贫困户进行2023年7-12月份国补电价补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决议已经执行完2018年光伏安装户补贴政策,后经与供电部门核对过程中发现,由于供电部门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建[2020]13号文件通知精神,给与我区国补的其中52户享受由扶贫的0.18元每度的国补政策,现区政府给予安装光伏的52户贫困户每度补贴0.198元,需要拨付31961.16元。(详见附表)
双滦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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