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2024-3703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滦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7-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滦政办〔2024〕20号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双滦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
“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2024年双滦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双滦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用电需求,推动居民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着力解决合表住宅小区存在的“以电控费、电费加价、搭车收费”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河北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编号DB13(J)T8463-2022)、《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的通知》、《承德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供电营商环境,提高“获得电力”水平,让群众充分享受供电、抄表、收费、运维服务“四到户”服务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思路
合表用电小区主要分为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一户一表”小区两类。纯合表小区指小区自己管理配电设施、未实现“一户一表”供电服务“四到户”[1]的居民小区;跨产权“一户一表”小区,指已实现“一户一表”抄表、收费到户,但配电资产未移交,未开展供电运维、抢修服务到户的小区。
解决合表小区存在问题的主要思路是:全面梳理全区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一户一表小区底数,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存在的供电线路老化、用电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专业监理、规范施工”的原则,有序推进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小区改造及资产移交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利用3~5年时间,稳妥有序推进纯合表和“跨产权”小区改造,改造验收完成后,由属地供电公司接收相关配电资产,由供电公司统一实施供电、抄表、收费、运维服务的“四到户”管理,推动全区住宅小区实现“一户一表”的统一管理模式。
四、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非供电公司配电产权的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小区。
五、改造计划
(一)摸底调查(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区供电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成立工作推进专班,由区供电中心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非供电公司配电资产的居民合表小区进行梳理,按照开发商、物业、宿舍家属楼、老旧弃管小区等分类统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区住建局负责统计、无物业管理(包含未办理合同备案的住宅小区)住宅小区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统计。6月30日前将统计表报市国网承德供电公司汇总后,承德市住建局备案。
(二)方案制定(2024年7月16日至7月31日)。区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区供电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支持,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并按照“一小区一策”编制计划,做好改造排序,确定配电设施改造时间和完成时限。相关改造方案和计划于2024年7月31日前加盖政府公章(扫描PDF格式及电子版)报市住建局和国网承德供电公司备案。
(三)改造实施(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区供电中心会同区住建、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区数字和政府服务局等部门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和推动小区配电设施的改造、技术指导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改造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专业监理、规范施工,稳妥有序推进工程进行。
区供电中心要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做好小区配电设施移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区或单位按照接收改造计划,改造一个接收一个,改造期间供配电设施的安全、维修养护责任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负责。配电设施改造完成后,居民享受国家和河北省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政策,表箱前(含表箱)供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用电费(照明、门禁、水泵、电梯运行、自备锅炉等电费)单独计量,按照相关价格政策向业主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2028年底前力争完成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一户一表小区的改造移交工作。
(四)移交销号(2024年8月至2028年12月底)。区供电中心负责做好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小区改造后接收工作。区住建局、发改局、区资规分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共同负责移交销号工作的监督管理。区供电中心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改造销号制度,移交一个销号一个,每月 25 日前将工作进展报送区住建局备案。
供配电设施改造由属地政府投资的,由投资主体负责移交;非政府投资且有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移交;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移交;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或开发建设单位的,由属地街道、社区负责移交。
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在向区供电中心移交时,应向区供电中心提供全部原始的供配电设施图纸、供配电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供配电设施存在贷款、抵押、担保等债务的小区或单位,要在资产移交前结清相关债权债务,确保供配电设施无债务问题。小区在移交前保证各项用电费用已结清,无遗留电费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任务目标、资金政策、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安排改造工作。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掌握实施进度,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区住建、区发改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区供电中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服从统一调度,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区发改局在改造工作完成前,指导区供电中心做好抢修等相关工作,保障日常电力供应;区住建局、区数据和政府服务局在办理改造工程审批手续过程中,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速度、压缩时限,确保高效推进;区供电中心要做好技术服务,在改造方案制定及改造施工过程中提供有效技术指导,同时做好居民用电保障;改造实施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多途径筹措资金,不折不扣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责任落实。区供电中心作为居民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实施工作的牵头单位,会同区住建局制定小区配电设施改造方案,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确保改造计划顺利实施;区工作专班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工作如期完成。各镇街要确定改造工作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至工作专班。
(四)加强宣传保障。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各镇街配合,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深入开展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宣传活动,普及“一户一表”改造的科学性、安全性,让群众了解和知晓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户表改造的积极性,为配电设施改造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双滦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双滦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专班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3.镇、街合表小区现状调查表统计表
附件1
双滦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辛国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新民 区政府副区长
王鹏程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来士龙 区供电中心主任
兀国兴 区发改局局长
李国忠 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王 军 区住建局局长
刘稳利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广播电视台台长
裴大勇 元宝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玲波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乐 秀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志强 双塔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一磊 滦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佳硕 大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强 偏桥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帅 西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晓宇 陈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供电中心,来士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组织、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工作以及收集、汇总、考核等工作。
附件2
双滦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
改造工作专班及各部门职责
为了有序推进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小区改造及资产移交工作,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存在的供电线路老化、用电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成立“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专班并按照属地原则下设9个工作组。
一、“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刘建勋 区供电中心副主任
薛 烁 区发改局副局长
姚 金 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张山鹰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 川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二、9个工作组成员如下:
1.元宝山街道工作组:
裴大勇 元宝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鸿飞 元宝山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洪丽 元宝山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主任
2.秀水街道工作组:
李 乐 秀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洪浩慧 秀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立军 秀水街道物业办科员
3.钢城街道工作组:
袁玲波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爱文 钢城街道政法书记
李 南 钢城街道办事处办事员
4.双塔山镇工作组:
罗志强 双塔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刁立志 双塔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武洪斌 双塔山镇人民政府科员
5.滦河镇工作组:
张一磊 滦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艳鹏 滦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帅 滦河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6.大庙镇工作组:
王佳硕 大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崔珑菲 大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雅婷 大庙镇人民政府科员
7.偏桥子镇工作组:
李 强 偏桥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 岩 偏桥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汤虹美 偏桥子镇人民政府安全发展办公室科员
8.西地镇工作组:
王 帅 西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艳杰 西地镇人民政府党建办主任
孙 杭 西地镇人民政府党建办科员
9.陈栅子镇工作组:
郭晓宇 陈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国峰 陈栅子镇人大副主席
葛廷杰 陈栅子镇人民政府科员
三、工作职责
1.区供电中心: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非供电公司配电资产的居民合表小区进行梳理;负责做好技术支持,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并按照“一小区一策”编制计划,做好改造排序,确定配电设施改造时间和完成时限;负责组织和推动小区配电设施的改造、技术指导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做好小区配电设施移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区或单位按照接收改造计划,改造一个接收一个;配电设施改造完成后,居民享受国家和河北省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政策,表箱前(含表箱)供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负责做好纯合表小区和“跨产权”小区改造后接收工作,属地供电公司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改造销号制度,移交一个销号一个,每月 25 日前将工作进展报送区住建局备案;供电公司接收相关配电资产,由供电公司统一实施供电、抄表、收费、运维服务的“四到户”管理,推动全区住宅小区实现一户一表的统一管理模式。
2.区发改局:在改造工作完成前,指导供电企业做好抢修等相关工作,保障日常电力供应。
3.区住建局: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区住建局负责统计合表小区现状调查统计表;在办理改造工程审批手续过程中,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速度、压缩时限,确保高效推进;配合供电公司制定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配电设施改造方案。
4.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在办理改造工程审批手续过程中,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速度、压缩时限,确保高效推进。
5.区融媒体中心: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深入开展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宣传活动,普及“一户一表”改造的科学性、安全性,让群众了解和知晓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户表改造的积极性,为配电设施改造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6.各工作组(9个工作组):负责无物业管理(包含未办理合同备案的住宅小区)住宅小区统计合表小区现状调查统计表;配合供电公司制定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配电设施改造方案;协调处理在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供配电设施改造由属地政府投资的,由投资主体负责移交;非政府投资且有业主委员会的,负责指导业主委员会移交;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物业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移交;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或开发建设单位的,由属地街道、社区负责移交。
附件3 镇、街合表小区现状调查表统计表 | ||||||||||||||||||||||
用户是否同意移交 | 移交主体管理类型 | 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 是否符合对应接收标准,不需要改造 | 待移交资产原值 (万元) | 待移交资产残值 (万元) | 资产权证是否齐全 | 改造移交意向时间 (年份) | 备注 | ||||||||||||||
所属区县 | 用户编号 | 用户名称 | 合表小区名称 | 小区投运时间 | 小区类型 | 容量 (千伏安) | 终端户数(户) | |||||||||||||||
总户数 | 居民 | 非居民 | ||||||||||||||||||||
填表说明: 1.具备接收条件是指经供电单位配网管理部门确认符合接收条件,不需要改造为是,反之为否; 2.合表小区移交主题管理类型包括:开发商管理、物业公司管理、宿舍家属楼弃管小区、弃管小区; 3.用户是否同意移交,应注意是否有移交资产权利; 4.资产权证是否齐全,注意如有配电房等移交资产,是否有对应房产权证。 |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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