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2024-370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双滦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0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双滦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509时49分 浏览次数:

 

 

                                  双滦政办〔2024〕19号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双滦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2024年双滦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4

 

 

 

 

 

 

 

 

双滦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改善全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承德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导则》、《承德市中心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减量提档、规范设置、美化环境、提升品质”,对我区主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包括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清理违规违法广告,打造整洁有序、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制作精良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二、整治范围

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重点对我区广仁大街、元宝山大街、通宝路、单三线、双塔山北街、鼎盛路、莲花路、狮子园路、滨河大街、汇通路、中心大街、秀水大街、锦绣大街、御道大街、滦河新街、滦河大街、滦河高速口沿线、西地高速口、双滦北高速口沿线路段等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清理整治户外广告牌匾。一是依法拆除未经在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而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二是依法拆除逾期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三是依法拆除主要街道及道路沿线“一店多招”违规户外广告招牌。四是依法拆除违法禁止设置情形的楼顶广告、楼顶实体招牌等。五是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破损)的户外广告设施。六是清理整治其他各类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标牌、广告设施,禁止使用喷绘、喷布、泡沫板等低档材料。

(二)专项整治各类标识标牌。一是清理区内主干道两侧影响交通标志的各类户外标牌,对各类确需设置的公益性标牌由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交警等部门按照“多杆合一”的原则进行整合。二是清理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各类亭棚等违规设置的标识标牌。三是清理城区公园、广场内设置的各类不规范标牌。四是清理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各类不规范标牌。

(三)专项整治道路两侧户外广告。一是清理重点道路两侧违规商业性立柱广告、落地大牌广告、楼顶广告、大型显示屏等。二是清理重点道路两侧褪色或破损的公益广告。三是清理重点道路两侧建筑物墙体的各类广告。四是按照“提升档次、规范尺寸、融入景观”的原则,全面提升重点道路两侧门面店招店牌。五是清除沿线各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各种张贴、喷涂、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六是清除沿线擅自悬挂经营性条幅广告。七是清除其他各类不符合市貌标准、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

(四)规范施工围挡管理水平。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规范城区各类建设工程、国有土地储备和房屋征迁地块、房产开发项目以及店面装潢等施工围挡设置,进一步加强围挡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环节的管理,提升围挡的安全性、适用性、美观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双滦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计划部署、协调调度、督查检查、通报考核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 7月1日-7月10日)。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举措,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下列职责范围进行摸排登记。镇街综合执法队负责主次街道门店、商场超市、道路沿线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摸排,依法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行为,对私自设置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广告及时撤除,对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责令及时修复、更换、加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拆除或处罚。城管局负责城市广告、牌匾的日常监管及备案工作,负责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装饰设计、橱窗广告安装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建设项目围挡公益画面的指导。住建局负责物业利用小区公共设施等设立的标识、标牌摸排;交警三大队负责利用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等设立标牌摸排;交通局负责利用交通设施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摸排;其他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的摸排。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等工作;全区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将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根据摸排结果,结合现状问题,对照治乱、规范、提档、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对问题清单逐一销号、逐一落实,由各镇街执法大队牵头依法依规组织拆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9月1日-9月30日)。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结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治理,各部门、单位要联动配合,落实责任,逐级负责,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工作。

(二)协调联动,保障有力。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统筹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开展集中拆除工作,双滦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局、交警三大队等部门要安排专门力量进入现场,配合镇街综合执法,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安全有序。

(三)深入调查,掌握情况。此次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要对户外广告认真调查摸底,要积极与广告设置单位搞好衔接,对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将基础情况记录在案,分别提出整改措施,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在查处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保存执法图片、影像资料。

(五)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理顺部门协作关系,畅通业务信息共享,着力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实现源头把关常态化、日常管理常态化、责任落实常态化,建立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长效机制。

各单位及时排查汇总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排查清单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2需同时提供PDF版和word版)。联系人:靳岭、孙昕蕊;电话:4220215。邮箱:SLCGGG@163.com。

 

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户外广告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1

 

双滦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王鹏程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福杰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张山鹰  区住建局副局长

        高  宪  区城管局副局长

        孙海丽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  涛  双滦公安分局副局长

范  韦  交警直属三大队教导员

杜嘉楠  消防救援局参谋

罗志强  双塔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一磊  滦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佳硕  大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强  偏桥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帅  西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晓宇  陈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裴大勇  元宝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玲波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乐  秀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高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组织、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工作以及收集、汇总、考核等工作。

 

 


附件2

户外广告排查整治清单

序号

地点

户外广告形式

整治结果

完成整治时间

例:1


户外广告牌、大型显示屏、楼顶广告、店招等

修复、改造提升、拆除

(完成后填)

年月  日(完成后填)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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