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47/2024-365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9-2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滦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辖区内7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通报
2024-09-2714时47分 浏览次数:

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辖区内7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通报

 

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省局2024年6月至7月下发的限性别使用医疗服务项目和限性别使用药品疑点数据线索,区医保局对辖区内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承德市双滦区妇幼保健院、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卫生院驻应营子村卫生室、双滦肿瘤医院、承德糖尿病医院、承德市双滦区君康中西医结合诊所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核查工作。

通过核查发现,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限制使用限性别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问题。

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持续整改,将违规费用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守住医保基金安全,用好基金是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是底线也是红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认识,引以为戒,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做好医保基金的使用。

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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