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47/2025-0002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1-0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公示
根据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承医保字【2022】46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冀医保函【2023】14号)相关文件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提出申请,我区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属地管理、严格把关、公平竞争、诚信规范、方便患者的原则,经过严格遴选,承德市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五分店、承德市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荣信店、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绣店、承德颈复康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药店、承德颈复康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九药店、承德颈复康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二药店、承德颈复康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九药店、承德祝君康大药房双滦御水店8家定点零售药店拟同意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药店。
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4044527。
承德市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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