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6-08-1015时58分 浏览次数:

大庙镇陈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承德市2026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沟(东至:陈营子村,南至:陈营子村,西至:陈营子村,北至:陈营子村)的土地,面积约12.5088 公顷,征地范围见《勘测定界图》(附件一)。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5088公顷,其中农用地12.5088公顷(其中耕地2.413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地块位于我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68万元/公顷(11.2万元/亩),计2101.478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承德市双滦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双滦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滦政发2020〕4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拟缴纳社保费735.517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大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本公告可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网址:www.sl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海龙             联系电话:0314-4092029

地址: 承德市双滦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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