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11/2025-3728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双滦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04-2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冀教财[2018]27号《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班级初评、学校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小组再审后,确定以下学生获得双滦区大庙镇大庙幼儿园2025年度春季贫困学生生活补助金,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公示期自2025年4月21日—4月26日。
监督电话:0314-4092053
双滦区大庙镇大庙幼儿园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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