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L135044/2025-0047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滦区西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4-2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双滦区西地镇2025年度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
承德市双滦区西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检查依据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23年1月20日修正)《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
三、检查事项及内容
根据乡镇现有八项执法权,重点围绕以下事项开展检查:
1、对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个人不及时清除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施工企业、园林绿化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
检查内容:是否对遗留渣土、枝叶等杂物及时清理,是否履行整改义务。
2、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检查。
检查对象:沿街商铺、物流企业、建筑工地
检查内容:是否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两侧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3、对不按照规定清理垃圾、粪便、积雪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环卫公司
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垃圾、粪便、积雪。
4、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洗车行、汽修厂
检查内容:是否占用道路、绿地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5、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餐饮企业、商铺、
检查内容:是否存在乱倒污水、乱丢废弃物等行为。
6、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农业合作社、商户、企业
检查内容:是否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
7、对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以树承重等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商户
检查内容:是否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牵拉绳索、架设电线。
8、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农业合作社
检查内容:是否对采收后的秸秆、荒草妥善处理,是否存在露天焚烧风险。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1、涉企检查方式:对西地镇辖区内营业中企业及商铺采取“综合查一次”机制与专项检查机制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同一企业的多项检查事项合并实施,有专项活动、投诉举报、其他部门转办交办及数据监测的开展专项检查。
2、涉企检查频次:对辖区内营业中企业每年度开展1次综合检查,对辖区内沿街商铺(包含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商铺)、合作社、负责西地镇环境卫生的环卫企业,每年度开展2次综合检查。
3、涉企年度检查总频次上限:同一企业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情况除外)。
五、检查程序规范
检查人员须2人以上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禁止辅助人员单独检查。入企检查前通过“扫码入企”APP登记。
首次轻微违规行为以提醒、整改为主,免予处罚,对拒不整改或重复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六、监督与保障
检查计划通过承德市双滦区西地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企业可通过0314-4220175热线,向双滦区执法监督科反馈检查问题。
承德市双滦区西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承德市西地镇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xlsx
2025年度西地镇涉企检查计划.docx
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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