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见义勇为协会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事迹的公示
2025-06-1314时48分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经承德市双滦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双滦区见义勇为协会理事会,初步确认张林虎救火事件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27 日(不少于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承德市双滦区见义勇为协会反映。  

联系电话:0314-404-1732

附件:张林虎事迹材料.docx

承德市双滦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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